2024年7月10日 点击人次: 253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部署,积极响应自治区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开展“筑梦广西·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
学校持将优化就业服务,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促进供需对接, 助力地方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力争8月底前2024届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80%以上、12月底前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毕业生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按照文件要求开展“1+2+10”行动,(“1”是指在高校搭建1个“职 达校园”就业服务站,“2”是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职 通园区”促就业2个专项行动,“10”是指全面优化10项就业服 务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发文指出,一是建设“职达校园”就业服务站;二是实施2项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三是优化10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措施。分别是落实一揽子就业创业政策、组织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挖掘一批政策性岗位、加强一系列求职能力辅导、提供一链式创业帮扶、征集一批就业见习岗位、实施一项就业技能培训计划、落实一套实名制就业服务、实施“一人一策”就业结对帮扶、宣传一批就业创业典型。其中挖掘一批政策性岗位时,明确“高校毕业生”包括近2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为民办实 事重要内容,强化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优化细化本地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措施,促进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